前言
融資租賃行業相對于銀行信貸來說,屬于助力企業融資的一種補充形式。與貸款人相比,出租人在融資租賃項目中需要面臨更多的風險,不僅需要承擔因為融資而產生的債權方面的風險,同時還需要承擔與租賃物相關的風險。這就需要出租人不僅在事前進行債權風險的控制,同時還需要在出現了債權風險之后進行順序性的救濟。
一、融資租賃出租人面臨的風險分析
1、融資租賃項目收益不確定性較大
作為非銀行融資經濟行為,租賃期較長的融資租賃對于出租人來說具有一定的投資風險。出租人的投資風險主要是因為融資租賃項目收益不確定性較大,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第一,融資租賃中承租企業(人)的征信情況、行業發展、未來可持續發展能力、財務狀況及經營管理能力等因素都會增加融資租賃項目的不確定性,給出租人帶來一定的投資風險。第二,融資租賃出租人從指定供貨商全額購買出租物,對出租人來說資金占用量大,而承租人是否會按期支付租賃費用對出租人來說并不是百分百可控,如果承租人企業經營問題通過融資租賃后在短時間內無法解決,且一旦承租人出現財務困難,導致承租人無法支付租賃費甚至提前解除協議,影響出租人的未來收益。第三,融資租賃項目中租賃物雖然是出租人購買,但是是承租人對租賃物的質量、品牌、型號等問題進行檢查確認,如果出租人購買的租賃物不符合承租人需求,承租人有權拒絕履行融資租賃協議,這就要求在簽訂融資租賃協議時內容要足夠詳細,明確租賃物,降低因租賃物不一致而導致合同履行不能的風險。第四,因為融資租賃項目時間較長,租賃物未來市場價格不確定性較大,再加上科技更新迭代速度快,租賃物貶值甚至被市場淘汰的可能性較大,在協議期滿后對出租人來說租賃物處置收益風險較大。
2、租賃物后續管理風險較大
融資租賃物出租人所擁有的所有權相對于承租人擁有的實際使用權來說,出租人處于被動地位,所有權相對較虛,對出租物可控性差,一旦承租人將租賃物進行非法交易轉移租賃物使用權時,出租人對租賃物的所有權就會受到侵害,且出租人無法在第一時間知曉自己對出租物所有權受到侵害,這種延誤性對后期出租人追索出租物所有權有一定困難,此時出租人不僅面臨對出租物所有權遭受損失,還會面臨無法正常收回定期租金的經濟損失。所以出租人在完成出租物交付行為后并不是按期等待收款,而是要加強對出租物后續管理,定期派專人對出租物進行實地檢查,降低出租人管理風險。
3、租賃物后期處置風險較大
通常情況下,融資租賃協議到期后承租人對租賃物有三種處理方式:留購、續租、退租。其中留購和續租對出租人來說租賃物處置風險小,但是如果承租人退租,就需要出租人對租賃物進行全權后續處置,此時出租人如果沒有提前規劃好租賃物后續處理方案,將會面臨較大的租賃物處置風險。因為租賃物是在簽訂融資租賃協議之前根據承租人需求專業購買的,出租人可能沒有對出租物進行實地考察,對出租物未來市場價值不能準確預估,容易造成融資租賃協議期滿后出租人難以制定出收益型較高的出租物處置方案。
二、融資租賃出租人風險控制措施
1、做好融資租賃項目預期評估
在融資租賃項目中出租人要根據承租人要求先行在指定供應商處購買貨物,然后按照融資租賃協議租給承租人,協議期間租賃物的使用權歸承租人,出租人只是擁有所有權,對出租物在承租期滿后的可使用價值及處置收益要提前做好收益評估。因為融資租賃時間較長要充分考慮承租人的可持續經營能力,以保障承租人可以按期支付租賃費。除此以外還要充分了解承租人的征信狀況、當前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及行業未來發展前景,確保出租企業(人)該項融資項目的收益可控。另外出租人在進行一項融資租賃前也可以通過完善合同、審核協議,保證所要簽訂的合同或者協議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下,切實維護好自身權益。同時因為融資租賃涉及的貨物資金價值高,也要確保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做好維修保養,提高出租物回收價值。
2、制定科學有效的租賃物處置方案
融資租賃項目期滿后對租賃物有三種處理方式:第一種是承租人與出租人協商,承租人愿意以一定價格買下租賃物的剩余使用權;第二種是承租人根據需求續租租賃物;第三種是協議期滿后承租人將租賃物還給出租人,這時出租人就需要對租賃物回收后,根據貨物現有狀況,制定科學合理處置方案,提高貨物的經濟收益,如果出租物尚可使用年限長,可繼續出租;如果出租物現狀不好剩余使用年限短,可選擇自用或者報廢。雖然目前我國對融資租賃期滿后的租賃物處置的政策還不健全,但是融資租賃企業可根據需要通過相關合作方式進行置換,提高租賃物處置效率和經濟收益。
3、完善融資租賃經營風險控制系統
融資租賃的經營風險控制系統包括:融資租賃項目事前風險評估、事中對租賃物進行后續管理、提前進行租賃物市場價值評估、制定租賃物處置方案等多方面。為包證后續租金的收回,防患于未然,可以根據行業能夠遇到的經營風險進行全面的分析研究,并制定相應的措施,對某些行業能夠預料并能夠預防的經營風險,列入企業管理體系和程序中,遵照公司業務操作流程運行。
4、加強出租物后續管理
租賃物后續管理主要是指出租人與承租人完成租賃物移交后,出租人需要定期對租賃物的狀態進行實地檢查,避免承租人過度使用、管理不善、不定期保修等問題造成租賃物提前報廢、丟失等問題出現,尤其是要注意檢查承租人是否將租賃物使用權非法轉移給他人,影響出租人對租賃物的所有權控制。出租人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對租賃物進行登記、檢查,做好租賃物實際狀態登記,在延長租賃物使用時間的同時,還可以協助做好租賃物后期處置方案,降低出租人投資風險。
總結
融資租賃業務中承租人享有使用權,出租人只是擁有被動的所有權,加之租賃物的購買占據出租人大量的資金,給出租人帶來融資租賃項目收益不確定較大、租賃貨物后續管理風險較大、租賃貨物后期處置風險較大等;谶@種情況為降低出租人融資租賃面臨的風險提出針對性解決措施,可以通過做好融資租賃項目預期收益評估、制定科學有效的租賃物處置方案、完善融資租賃經營風險控制系統,維護出租人權益、加強出租物后續管理等措施,提高出租人融資租賃項目收益,促進融資租賃項目良好發展。